据新亚艺术学校了解,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原则
专业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考试形式 |
计划形式 |
录取原则 |
音 乐 学 ( 师 范 ) |
80 人 免费师范生 |
陕西、甘肃、青海、 宁夏、山西、湖南、 辽宁、福建、江西、 广西、贵州、内蒙 古、黑龙江 |
只需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统 (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 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 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上 20 分,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 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 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 先)。 |
音 乐 学 ( 非 师 范 ) |
25 人 |
重庆、广东、河北、 河南 |
只需参加 省级招办 组织的统 (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 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 科 第 二 批 次 控 制 分 数 线 的 80%,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 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 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 优先)。 |
北京、天津、安徽、 山东、湖北、海南、 四川、新疆 |
参加我校 组织的专 业课考试 |
全国计划 ( 不编制 分省计 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 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 科 第 二 批 次 控 制 分 数 线 的 80%,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 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 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 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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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表 演 ( 非 师 范 ) |
9 人 |
陕西、江苏、湖南、 浙江 |
只需参加 省级招办 组织的统 (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 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 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 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 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声乐 0-7 人 笙 0-2 人 唢呐、管子 0-3 人 其他民族乐器0-5人 键盘 0-5 人 西洋弦乐 0-5 人 西洋管乐 0-7 人 其他西洋乐器0-2人 |
北京、天津、安徽、 山东、湖北、海南、 四川、新疆 |
参加我校 组织的专 业课考试 |
全国计划 ( 不编制 分省计 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 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 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 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分类别 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 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 先)。 |
注:
1、音乐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3、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音乐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校考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2017 年 2 月 24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 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2017 年 3 月 1 日 10:00—15: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
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考试报名表(网 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校考考试安排
考试专:业音乐学(非师范)音乐表演(非师范)(总分100分)。
考试形式及内容:
(1)音乐听觉,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10%。
(2)基本乐理,笔试, 满分100分,占总分5%。
(3)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练习曲,乐曲均可),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85%。
1.考生须准备声乐或器乐作品两首;声乐限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
2.面试科目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声乐考场内有钢琴伴奏,不允许考生自 带伴奏;器乐考场不允许其他乐器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 加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文化课考试事项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成绩查询事项
2017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线,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 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 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舞蹈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原则
专业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考试形式 |
计划形式 |
录取原则 |
舞 蹈 学 ( 师 范 ) |
35 人 免费师范生 |
陕西、甘肃、青海、 宁夏、山西、河南、 云南、贵州、广西 |
只需参加 省级招办 组织的统 (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 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 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 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 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舞 蹈 学 ( 非 师 范 ) |
35 人 |
重庆、河北、湖南、 内蒙古 |
只需参加 省级招办 组织的统 (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 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 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 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 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北京、天津、安徽、 山东、江苏、湖北、 四川、海南、新疆 |
参加我校 组织的专 业课考试 |
全国计划 (不编制分 省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 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 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 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 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1.舞蹈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 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校考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2017 年 2 月 24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 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2016 年 2 月 27 日 10:00—15: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
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考试报名表(网 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校考考试事项
专业:舞蹈学(非师范)总分200分。
考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1:基本功,满分100分。
2、面试2:剧目表演,自备服装及道具,限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2月28日,长安校区六艺楼。
考试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 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7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线,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美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招生计划
专业(类)名称 | 专业性质 | 计划人数 |
美术学(免费师范生) | 师范 | 220 |
美术学类(绘画,视觉成换大设计,环境设计) | 非师范 |
注:
1.美术学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2017 年面向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安徽、江 苏、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 16 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各 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考试形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文化 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 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自 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 要求。
招生计划
专业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考试形式 |
计划形式 |
录取原则 |
播 音 与 主 持 艺 术 |
13 人 |
甘肃、山西、河南、 湖南、重庆 |
只 需 参 加 省 级 招 办 组 织 的 统 (联)考 |
编制分省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 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 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 80%,按照 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 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 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9 人 |
陕西 |
参 加 我 校 组 织 的专业课考试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招 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 控制分数线的 80%,专业课校考 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按 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 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 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
|
18人 |
北京、天津、河北、 安徽、江苏、湖北、 山东、四川、宁夏、 青海、新疆、内蒙古 |
参 加 我 校 组 织 的专业课考试 |
全国计划 (不编制分 省计划)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 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 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 80%,按照 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 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 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1.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2、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校考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2017 年 2 月 24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 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时间 | 生源地省份 | 地点 |
2017年3月9日10:00至15:00 | 北京,天津,河北,安徽,江苏,湖北,山东,四川,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 |
陕西师范大学 长安校区科技信息楼 |
2017年3二月13日10:00至15:00 | 陕西 |
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考试报名表(网 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校考考试安排
专业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考试时间及地点 |
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200分) |
面试1:自备稿件朗读,满分100分,限时2分钟以内。 面试2:即兴评述,满分100分,限时2分钟以内(当场抽题,准备2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 |
北京,天津,河北,安徽,江苏,湖北,山东,四川,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考生3月10日在长安校区考试。 陕西考生3月14日在长安校区考试 |
注:考试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 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7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线,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45人
2017年面向陕西、甘肃、内蒙古、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等 10 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考试形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 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 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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